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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化房改应注意八个问题

1998-11-0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蒋涛

近日,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指出,深化房改要注意8个问题。

一、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时间不能拖到明年。

二、个人合理负担水平中规定的60平方米的参数不能随意改变。

三、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不能定得高于市场销售价,以防借此扩大住房补贴。

四、采用按月发住房补贴的地方不能把按月补贴的年限定得太短,以防给财政和单位过大的补贴压力。

五、在新旧住房过渡期的衔接中,要防止出现夫妇双方一个按老办法购房,一个按新办法领住房补贴的事情发生。

六、对住房未达标职工的补差,按价值量补差比较公平,而按面积补差的老办法在级差地租比较大的城市不合理。中央国家要按有关方案明确实行价值量补差。

七、对职工已购公房进入二级市场的工作,应在搞好合理的收益处理办法和建立家庭住房档案、搞好住房普查的基础上稳定推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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